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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4日来公司工作,试用期2个月。10月份无意怀孕,现在已经怀孕8个月了。我向公司请产假,老板以怀孕为由让我辞职,上班不到一年就请产假。请问我该怎么办?(注:我只是想拿产假期间的工资,不辞职也没关系。2011年7月4日来公司工作,试用期2个月。10月份无意怀孕,现在已经怀孕8个月了。我向公司请产假,老板以怀孕为由让我辞职,上班不到一年就请产假。请问我该怎么办?(注:我只是想拿产假期间的工资,不辞职

劳动纠纷 2021-06-22 14: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就可以正常离职;单位不受理离职的,劳动者可以将离职报告邮递到公司办公室,三天后离职视为正常离职,公司没有权利扣劳动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辞职公司也需要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如果公司不结算工资的话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 无论何时解除劳动关系,辞工都应当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仍拒付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不仅追讨应付的工资,还可能主张应付金额的50%-100%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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