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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5点多下班,骑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后面一辆汽车突然超车,想上车位停车,行驶到非机动车道,我避让不及,撞上了汽车,撞在汽车两门中间,电动车摔了,我也擦伤,、请问,我要负责任吗?骑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后面一辆汽车突然超车,想上车位停车,行驶到非机动车道,我要负责任吗?

交通事故 2021-06-23 10: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一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
    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机动车超车,是指行驶在同一车道上的机动车,后车超越前车的行为。
      要说明的是,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国家标准的规定,在遇有道路上有中心黄色双实线、中心黄色单实线等禁止超车线的情况,机动车严格禁止跨线超车或者压线行驶。
  • 机动车发生车祸时,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依据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 汽车与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发生交通车祸,责任认定可能会由汽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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