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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女方的户口本小孩可以上户吗?

离婚 2021-06-24 10: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民个人依法依规收养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在收养人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补登。
    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二、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
    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或公证机构出具的事实收养公证;
    四、年满16周岁的人员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
    其他要求:

    一、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的无户口人员,收养人可以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申领《收养登记证》。

    二、1999年4月1日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
    办理流程 由补登人员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分区县市局审批后由派出所登记。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分区县市局,分区县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批)。
  • 户口问题一般归属公安系统的户籍管理部门管辖,作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乡镇派出所也承担户籍管理的职责。如果遇到户口办理问题可以咨询户口所在辖区派出所的户籍管理科室。
  • 你好,上户口所需材料 有:
    1、父(母)户口簿。
    2、结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
    3、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出生婴儿跨一整年要在厦门申报出生的,还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的证明。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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