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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姐姐和丈夫离婚一年多了。离婚的时候,姐姐离开家,什么都不要。我现在想再婚。再婚后的财产是共同财产

离婚 2021-06-24 15: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取得房产的一种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1、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2、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 由夫妻出资,婚后购房,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己方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婚后房产的归属还有房产的性质相关。
  • 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否是共同财产不能一概而论,要分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即使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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