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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后才实际发生的债务

合同纠纷 2021-06-24 17: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即告终止,其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就告消灭。换言之,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就不复存在了,任何人都不可能向其主张权利了。对债权人而言,并非作为债务人的公司一经注销,自己的债权就无从得到保障
  • 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的偿还情况如下:
    1、注册资金不到位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出资不足的,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
    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等等
  • 一般来讲,公司注销后其原有的债务,是由公司的财产进行清偿的。公司股东原则上,是以自己的出资额或持有的股份承担有限责任。当然,要是股东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那么此时该股东就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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