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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7年??11月份离异,小孩判给男性了,是女孩儿。我现在想要小孩子的孩子抚养权。??要的,回家吗?

离婚 2021-06-25 04: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相关规定,通常2周岁以下的孩子法院会判决由女方抚养,10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尊重孩子自己的意见,而对于2周岁以上,10周岁以下的孩子,父亲和母亲均有权要求抚养。   通常2周岁以下的孩子法院会判决由女方抚养。
      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当子女不足两周岁时。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以及两周岁以下尚处于哺乳期的子女,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 法院将孩子判归男方抚养的情况
      第
    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第
    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第
    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第
    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第
    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第
    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意见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如果父母双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条件相当,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就会有一定的作用。
      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在法庭上的辩护是很重要的,因为法官并不主动调查事实,要靠你的证据及辩护技巧让法官相信孩子随你生活对孩子的成长教育更有利。
  •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你好,根据我国目前相关法律规定,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有孩子,对于2周岁以内哺乳期的婴儿,原则上应该跟随母亲生活。如果女方身体不健康,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的严重疾病,女方就不能抚养孩子。
    可以根据男女双方的经济状况和现状,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来整体衡量孩子跟谁生活更有利成长。建议把两个人的现状进行对比,本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在诉讼中要让法官知道对方能提供孩子健康成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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