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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及刑事裁定中止审理

案件执行 2021-06-25 17: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2、被告人脱逃的;
    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 中止审理是指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了某些使审判活动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审判人员决定暂时停止审判活动,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
    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 你好,可以申请恢复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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