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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在08年认识的,当时我因为感情失败,当时他对我的确很好,没有多久我们就同居了,怀孕了就结婚了。去年9月份才登记的,现在孩子出生了,他经常骂我还有时不时还动手了呢。他的脾气好暴了,他有时看孩子,孩子哭了还骂孩子呀,我没有办法和他生活了。 我想和他离婚,可是孩子才9个月,怎么办呀?还有结婚到现在我也没有工作,离婚了孩子归谁抚养呀?我想要孩子怎么办呀?我是外地的户口怎么办?

离婚 2018-07-03 07: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2岁以下孩子归母亲,2岁以上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10岁以上考虑孩子个人意见,也可达成协议轮流抚养
  • 你好,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 你好,孩子抚养问题可以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现实案例中,未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优先判给母亲抚养,如果孩子年满十周岁,法院通常会询问孩子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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