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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工资,最后老板竟然跑了,请问律师我们这个工资怎么办,因为当初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去劳动局都不管,10几个人的工资都没有着落,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8-11-02 22: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要有安全防范的意思,在劳动就业中搜集在公司工作过的相关证据,劳动合同,工作文件,工作照,工作记录等等将来可当作证据使用,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公司工作没满一年的,可以要求每个月的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
      首先可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及加班费等费用,简单来说就是直接找老板要工资,可以协商支付工资的方式、时间、金额等。
      协商不成的,可先到劳监大队或者中队去提交证据,因为劳动局不会第一时间受理,要先到劳监大队去进行投诉,让劳监大队到公司去进行调解,让公司知道拖欠的严重性,如果调解成功,工资就可以追讨回来,如果调解不成功,只能进行下一步。
      其次是仲裁,工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以在仲裁申诉时效内提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到劳动合同履行地或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去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
      接着是诉讼的手段,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一审后,一方不服的可以上诉)。法院判决后还不支付的,可申请强制执行,在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单位拒绝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请求申请支付令。
      也可用过行政手段,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劳动部门有权责令单位支付工资并加付赔偿金,甚至给予处罚。
  • 劳动法规定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老板拖欠工资,又跑路的,可运用多种方法追回欠款。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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