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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产生主要有几种事由

债权债务 2021-06-28 14: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引起债权产生的原因包括: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 债权债务的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1、行政行为,如行政命令、计划指令等;
    2、民事法律行为,如合同、单方法律行为和共同行为;
    3、违法行为,如侵权行为;
    4、事实行为,如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
  • 引起债权产生的原因包括: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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