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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解释撤回起诉民诉法 解释 撤回 起诉

离婚 2021-06-28 14: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案件撤回起诉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撤回起诉:
    1、不存在犯罪事实的;
    2、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4、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5、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等等
  • 撤回起诉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比如:《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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