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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厂一直在本单位工作,现在负责人,把我从别的单位调走,我不想干,要求厂方补偿工资,厂方只补偿三个工资,我觉得不合理,可以请求厂方补偿一年吗?

劳动纠纷 2021-06-29 06: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如果是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 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是被迫辞职的除外。属于以下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以个人理由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
    (1)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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