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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师先生,你好,我和我的对手办酒席,可是没有普通发票,办酒席已经两年了。 我们已经作为夫妻在一起,其他人也承认我们是夫妻关系,同居四年了。 我想告诉你的是我们的婚姻是事实婚姻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事实婚姻有什么法律保障呢,特别是财产上。 事实婚姻没有法律保障吗?执业律师先生,你好,我和我的对手办酒席,可是没有普通发票,办酒席已经两年了。 我们已经作为夫妻在一起,其他人也承认我们是夫妻关系,同居四年了。 我想告诉你的是我们的婚姻是事实婚姻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

离婚 2021-06-29 09: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同居期间财产、债务的处理依然是参照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其规定为:  
    1、分割财产时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2、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3、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4、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应给予适当照顾,或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5、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且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以根据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 可以起诉离婚,对方不在,缺席判决
  • 可向法院起诉,起诉费不多的,先由你父亲垫付。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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