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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刑事辩护律师我爸爸腹疼进院医治,医师没做仪器设备查验就挂输液瓶,病况加剧,在这里医院门诊耽搁了4个钟头,最终转诊结肠切掉的剩余50公分,我想问一下刚转诊前那医院门诊有义务吗

刑事辩护 2021-06-29 13:0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首先医疗事故责任是过错责任
    根据 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 有下列情况的实行过错推定 即如果医疗机构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就认定其有过错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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