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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借了很多高利贷,现在要和我离婚。这笔债该不该一起承担??还有就是离婚时老公要签协议,债务由他自己承担。这样的协议受法律保护吗?我一定要一起还债吗?

离婚 2021-06-29 14: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在对外的关系上,债权人起诉夫妻双方要求还款,他只要证明债务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完成了举证责任,该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共同偿还。你如果否认共同债务且拒绝承担还款义务的,须证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的除外情形存在,或能证明债权人明知该债务未个人债务但仍与债务人进行债务往来。第
    二、在夫妻内部关系上,在你承担了偿还债务责任的情况下,可以向你的前夫进行追偿,此时证明你们有对外举债的合意或该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履行共同义务,如其举证不能,应承担返还义务。
  • 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如果不属于共同债务,产权是谁的就由谁承担,不用一起承担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 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双方协商约定签署离婚后补充协议,只要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双方签字、按手印、写明日期之后就产生法律效力;如果是诉讼离婚,双方也可签署离婚后补充协议,一定要注明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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