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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破产了。我们和劳务办签了合同,因为劳务合同还没到期,但是劳务办不给我们支付违约金。律师怎么处理这个?

破产清算 2021-06-29 16: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劳动合同为例,为防止用人单位变相损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忽视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特别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如果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原劳动合同自动续延至哺乳期届满,工资待遇按原劳动合同执行,劳动者照样可以享受到“三期”的特殊待遇。
  • 劳务合同受《合同法》调整,合同期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履行完毕,双方如果想续签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 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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