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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债务方面。对方欠我钱,如果我起诉对方胜诉的话那边没钱还。法院可以执行他名下的房产吗?(对方只有一处房产)

房产纠纷 2018-11-03 14: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务纠纷,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选择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不过需要收集对方欠债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别人欠当事人钱,但是没有偿还能力,可以通过调查确认是否属实,如果确实没办法还钱,可以与对方协商还款计划,如果对方有能力还钱而恶意逃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并强制执行偿还。
      在催还欠款时,应该注意几个问题:
    借款是否合法,因为法律只保护合法的民事行为;
    借款是否有证据,包括借条、证明,如没有证据,要尽快收集和固定证据;
    借款的诉讼时效,还款日期等等。
  • 债务人没有偿还债务,债权人应和对方协商,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可以由债务人慢慢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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