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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起诉离婚已经半年了,第一次开庭还没有离开,我也一直和他分居,这期间他借的债务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吗?

离婚 2021-06-30 0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规定,分居满两年是法定的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上分居并不包括分房居住,而且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并且分居满两年后并不能自动离婚,只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一个条件。一方获得抚养权后另一方有探望小孩的权利,具体的探望方式双方可以约定,也可以由法院在对抚养权做出判决时一并判决,如果得到抚养权一方恶意阻挠探望,那么另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
  • 分居期间离婚前一方所负的债务,有证据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事由的,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分居期间离婚之前,一方所负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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