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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已去世,母亲改嫁,家中只有我一个孩子,但我没有独生子女证,我现在在事业单位工作,是城镇户口,我老公没工作,是农村的农转非户口,我们现在有一个儿子,我想询问一下,像我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生育二胎?

离婚 2018-11-04 03: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无需再申领准生证,只需完成二孩生育登记即可。
    二孩生育登记,各地规定的做法或许会有所不同。但作为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可先向当地乡镇或街道计生办要求生育登记,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填写生育登记表即可,但需要当事人夫妻亲自办理,因为登记表上要实行书面承诺并由承诺人签名。
    在办理登记手续的过程中,或许会让你填写什么表格,因此,你可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当场填写,这没有什么难度,他们会帮助你的。
  • 2017年北京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中可以申请北京市“单独二孩”的公民需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   
    (1)双方或一方为北京市户籍;   
    (2)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   
    (3)生育间隔不少于4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28周岁。   
    二、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 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   
    (1)本人为父母生养的唯一子女。即:无同父同母、无同母异父、无同父异母、无收养的兄弟姐妹。   
    (2)本人为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被养父母依法收养,且为养父母的唯一子女。   
    (3)父母依法生育(依法收养)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均已死亡并未生育,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即: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且其他已死亡的兄弟姐妹未生育后代。

  • 1、办理二胎准生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盖章。
    2、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查。
    3、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再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
    4、对双方都是农民的夫妻的再生一胎申请,经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的,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审批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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