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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输的钱,借的钱在法律保护范围内吗?

离婚 2021-07-01 12: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规范的借条书写格式及内容举例如下:
    借 条
    今A借给B人民币壹万元整,即¥
    10000.00元,自2006年2月9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限6个月,利率为每月
    0.8%,利息共计人民币肆百捌十元整,即¥
    480.00元,全部本息于2006年8月8日一次性偿还。
    借款人:B(签字、手印、签章)
    注:
    1、最好附上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借款人的住址),联系方式。目的是不还款时便于起诉;
    2、写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自到期还款日的第二天算起;未写还款日期的,从主张权利之日算起;诉讼时效为2年.
  • 明知债务人用作非法用途(赌博),债权人依旧借款的,债权不受法律保护。这个明知的界定是:债权人本人本身参与赌博;债务人借款是明示因赌博借款,在借条中写清;债务人因赌博借款众所周知,而债权人应当知道
  • 赌博产生的债务纠纷不受法律保护,赌博的债务属于非法债务,不应受法律保护。只有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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