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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债是2014年底写的。中途要钱,没给。现在起诉法院。对方表示诉讼时效已过。我的要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还有一张借条,借5万给对方,对方现在不承认。只有一张借条。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诉讼 2021-07-02 07: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即使没有签订欠条,也是可以依法进行起诉的,不签借条,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下:
    1、借钱时,要有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场;
    2、借款时不要直接支付现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出借款项转到对方名下的账户,并在备注中注明为“出借给某某”,做好转账记录和银行流水单据的保管工作;
    3、商谈借款时若通过QQ或者电话等方式的,保留QQ记录内容,或进行电话录音。
    有上述证据,起诉时法院通常可以认定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 如果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则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 从文义上来说,收和借都是把钱或物从别人手里拿到自己手里来,但所反映的法律关系确实不一样,如您要主张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即要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但仅凭收条,并不能要求对方支付收条上的物品或金钱,不带有要偿还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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