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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人,伤员住院,费用已经垫付了5000。警方的责任判定还没有下降。我必须继续垫付医疗费吗?

交通事故 2021-07-02 10: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可以先垫付,留好票据,当然肇事方也有义务支付医药费,未支付,或你先垫付必须留好票据,以备诉讼解决
  • 交通事故受害人应该得到哪些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如下规定: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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