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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辞职了,但是我的老板拒绝支付我一个半月的工资。我们以前签过保险合同,但他一次也没给我。我想拿回我的工资,同时申请经济补偿和补充保险。请问,我可以同时告诉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吗?

保险纠纷 2021-07-03 09: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收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与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仲裁免费。应收集的证据有: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服、证人、录音、工资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有你名字且盖有公章的文件等.
    二。
    可以主张的权利有:
    1.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应支付4个月工资(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应支付1个月工资。
    3.缴纳社保。
  • 你好,辞职需要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至于工资问题,可以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者讨薪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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