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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班中做了乳腺癌手术,现在家中化疗,这期间单位没给交养老保险,至医保没法报销?他们不交我该怎么办?

保险纠纷 2018-11-05 07: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报销如下:
    1、养老:退休后每月领取养老金
    2、失业:离职后,每工作满一年可领取1一个月的失业金,最高可领三年。
    3、生育:从怀孕起至小孩儿出生,检查费、住院费等基本全额报销。(一定要注意保存好单据)
    4、工伤:鉴定为工伤的,基本全额报销。
    5、医疗:祝愿可报销,有免报销额度。另外,每月按缴费基数的3%存入个人医疗卡。
    6、住房公积金:购房使用,贷款利率低于银行利率。
  • 养老保险交了15年后可以交也可以不交,不过你应该继续交到退休。15年只是最低年限,是指只有交满15年才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  理由:  养老金计算公式: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
    195、55岁为
    170、60岁为139)  注:
    1.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2.缴费指数浮动范围:
    0.6--3(深户)。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浮动范围“60%月平均工资≤缴费基数≤300%月平均工资”。  养老金计算公式举例(以深圳为例)  例如:根据上述公式,假定男职工在60岁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15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
    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
    0.6)÷2×15×1%=4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
    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
    1.0)÷2×15×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
    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
    3.0)÷2×15×1%=1200元  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时: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
    0.6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
    0.6)÷2×40×1%=128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
    1.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
    1.0)÷2×40×1%=1600元  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
    3.0时,基础养老金=(4000元+4000元×
    3.0)÷2×40×1%=3200元  个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具体可看:养老金计算公式  结论:从公式中可以明显的看出,交的年限越高,获得的养老金也就越多,所以,建议交满15年后,继续缴存。
  • 新农合报销比例: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
      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临床诊疗必须、安全有效、费用适宜;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确定。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3、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报销涵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
      
    (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4)膳食费;
      
    (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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