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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长江大桥特大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2021-07-05 10: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特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般有如下几个原则: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则按照下列的方式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那么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 特大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有如下情形,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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