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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一直按当地生活水准给父母赡养费,现在农村有一个失地保险,买了之后一个月领的钱远远超过当地生活水平 ,请问子女给父母买了之后还要继续给赡养费吗 ?谢谢

离婚 2018-11-05 14: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父母可以将其列为共同被告到法院起诉,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如果因赡养费导致父母生活困难的,符合先于执行的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于执行。  有下列情况属于先于执行的受案范围: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  
    (四)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货款的;  
    (五)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  
    (六)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七)需要立即返还社会保险金、社会救助资金的;  
    (八)不利己返还款项,将严重影响权利人生活和生产经营的。
  • 赡养费指的是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遇到抚养费纠纷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提供的证据有:   
    1、被赡养人各子女的基本情况;   
    2、子女各自的收入、居住等情况的证明;   
    3、子女对被赡养人的赡养情况的证明;   
    4、被赡养人的身体、经济、居住等情况的证明;   
    5、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等情况的证明;   
    6、根据案件情况,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据。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主要考虑以下几方面:   
    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   
    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   
    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   
    4、老年人的住房费用;   
    5、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   
    6、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育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从以上法律规定看,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相互的权利义务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以上规定,虽然没有对非婚生子女对生父生母尽赡养义务的内容在条款中加以规定,但只要生父、生母对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的,生父、生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同样享有要求非婚生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根据你来信反映的情况和我国法律规定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子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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