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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八个月,我发现他在外面突然多了一个所谓的女性朋友,而且双方都对我表达了彼此爱慕。孩子一岁我们的婚。和前夫离婚一年了,现在孩子马上三岁了,他这一年也跟那个女的住在一起了,我也有了男朋友,可他最近经常打扰我,要和我重归于好。我现在的男朋友对我很好,我们也协商了不要孩子了!现在我和我男朋友还有孩子都住在我妈妈家,男朋友普通打工的,不是国企单位,我无业,孩子从出生一直我妈带。前夫也是给个人打工的,挣得稍微多了点!他现在意思是如果我不回去和他过,他就要把孩子要回去,上法院起诉我!说我没有抚养能力,我妈妈有抚养能力,但也不会判给我家!孩子从出生到现在,都是我妈一手拉扯大,真要是拿走了,我妈妈得疯!请问他到底能不能要走孩子?

离婚 2018-11-05 18: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跟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财产分割有矛盾,法院会判决的。
      在离婚诉状中对子女抚养、生活费的承担、家庭婚后共有财产的分割等问题,提出处理主张,由法院进行判决处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均分。如果因夫或妻一方有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多分,有过错方应当少分或者不分。
      以下几种情况都可以起诉判决:
      
    1、在起诉离婚时,同时要求分割的财产的,需要在离婚判决时一并审理清楚,做出相应的判决。
      
    2、如果在起诉离婚时,没有起诉的,可以后续另行起诉。
      
    3、离婚之后,发现有未分割的财产的,也可以后续另行起诉。
  • 抚养权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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