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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13年1月10号起诉的我离婚2月1号我们在河间开的庭。经庭上调解我同意他家给孩子上好户口后离婚。4月16号我把孩子的出生证明经庭上交给他家。现在他家一直拖着说户口不好上,请问我现在能起诉他什么,我能在大城起诉他吗。他现在已经把外面的女人和孩子带回家了,我能告他同居罪吗。

离婚 2018-11-06 10: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够的法律规定,婚前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也没有规定说婚前同居是非法同居,非法同居只是误读。对于非法同居犯法吗?法律上也无明确规定。
  • 我国法律虽然不会受理同居关系而产生的离婚案件,但是如果双方同居且有孩子的情况下,不能够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协议而诉诸至法院的,可以依法由法院作出判决,法院会依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结合双方的经济情况以及双方有无不良嗜好来确定谁来抚养子女。
  • 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不是全国联网。卫生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基妇发[2003]23号)规定,要求非父母户籍所在地出生的婴儿,持出生地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出生登记手续。
    不得以异地《出生医学证明》换取申报出生登记地《出生医学证明》,造成重复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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