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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2011年4月20日我和房东签了一个租房合同上面写了不得任意涨房租和租给他人使用。但现在房东说现在我儿子当家一切听他儿子的,他儿子就是现在的房东要涨房租我该怎么办?合同如下                       租房合同书甲方:房东乙方:租房人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自己的房屋四间租给乙方,在租房期间房屋顶、门窗由乙方负责维修。含现在乙方用的三厢电和水还有院坝的一半,乙方可以做加工招牌和停车用。除了国家规划拆迁外,可以会但是要有国家文件。乙方在使用期间如出现有特殊情况可以和房东商量提前一年或者半年解除合同。从2011年4月40日起至2016年4月20日满。     如合同期满后乙方还要租房继续使用可以和甲方另签合同,在乙方使用期间内按每月1200元付给甲方,付房租为每月一次,先交后做,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发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房东签名                                           乙方:我的签名求律师回复

合同纠纷 2018-11-06 11: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期限最长为20年,租赁合同期满可以自动续约。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
    超过二十年。
  •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
    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租赁房产交付时,双方应约定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产的完好情况,应当结清前期的水电费、通讯费、闭路电视费等有关费用,并签署房产交付确认书及有关财物移交清单。
    为了保护出租方的利益,防止承租方提前撤场,或拖欠有关费用,应当要求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水电费、通讯费、治安费、保洁费等费用,哪些有出租方承担,哪些有承租方承担。
    并且承租方作为公司,支付了房租金后,一定要向出租方索要正规有效的税务发票以免被税务部门查处。特别要提醒的是,在合同中要写明,租金是否是含税价。
  • 租房房东要提前解除合同,对于合同违约金,实践中主要还是按照当初签订租房合同时的约定,当然具体而言,还有一定的法律规定,实际内容如下: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因此,违约金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在实践中,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予以增加。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减少。所以,当事人最后支付的违约金数额并不一定就是在合同中约定的那个数额。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依据是合同法230条。也就是说合同的这个约定是合法有据的,如果你们也想买房子的话可以起诉要求法院撤销房东的转让合同,如果你们不想买房子的话那就不管这个条款了。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依据是合同法229条。这就是著名的买卖不破租赁,即使房东把房屋转让给第三人依法你们也有权根据租赁合同住到2012年12月23日,对于房东要求腾房的说法是于法无据的,你们可以不予理会。房东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租客能获得哪些赔偿?在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租客要细看合同的内容,维护好个人的权益,比如提前解除合同、家具损坏责任等要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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