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于今年3月25日在老家和开发商签了一份《认购协议书》,认购协议上约定交纳3万元定金,并于10日内带齐相关证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若在这个期限内购房人未签订合同,开发商有权不于退还定金,并且可以不通知买方的情况下自行另售他人。那时我急着想办完此事(因28日我要返回外地上班),当时和售楼小姐口头约定于今年十月一号回家签订合同,售楼小姐口头同意,但不同意修改认购协议。现发现老家商品房均已降价且家人看过后不太满意,现在我想退房,想咨询一下像我这种情况,能退回3万元定金吗? 此外,认购协议书上写明签订本协议前,乙方已祥细阅读并同意甲方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及《补充协议》所有条款,当时的情况是开发商只是简单的介绍一下协议内容,并没拿出《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给我看。

合同纠纷 2018-11-06 14: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已经签订购房合同,开发商毁约的,按照定金罚则办理,买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双倍定金的返还。
  • 购房合同如何约定价格条款:
    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开发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
    可注明买方在合同生效的几天之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果不能通过的话,买方可以取消合同,全数取回定金。建议买方无论有无贷款的必要,最好争取加入此条款,达到留给自己一个冷静期的效果。
  • 定金的数额是要看合同的约定的,不是开发商说多少就多少。 预交的钱到底是定金还是预付款要看合同中是怎么表述的,在没有合同情况下,无法确定其性质。 按规定开发商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是不能与购房者订立购房合同收取购房款的。
    如果开发商现在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可以起诉到法院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其收取。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新乡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