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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妻子结婚前爷爷留了一笔钱给我,爷爷去世前一天我跟她去登记,现在两个人要离婚了。请问律师 这笔爷爷留给我的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后我 需要分一半给她吗?

离婚 2018-11-06 15: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 《婚姻法》2014年没有做任何修订,也没有关于结婚债务偿还的新规定。因此,结婚债务属于个人时,由个人偿还;属于夫妻债务时,双方共同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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