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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房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

损害赔偿 2021-07-19 06: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承揽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按他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他方,他方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酬金的合同。提出工作要求,按约定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酬金的一方是定作人;按指定完成工作成果、收取酬金的一方是承揽人。
    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 我国《合同法》第251条第1款对承揽合同所下定义为:“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所以一般认定是
  • 是否属于承揽合同,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将全部工作交给他人,由他人提供工具和人工,并以固定装修费为结算方式的,应当认定为承揽合同。如果仅以每天提供工资,并且自己提供工具的,应当认定为雇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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