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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车祸问题,请法学的朋友回答朋友的哥哥(A)无证驾驶三轮摩托正常行驶,对方(B)酒后带老人(C)与之相撞,造成老人(C)当场死亡、喝酒汽车的人(B)腿骨、手骨多处骨折。朋友哥哥(A)毫发未损,车辆轻微受伤!最后交警认定各占50%的责任,朋友哥哥由于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15天。



事情发生后,朋友哥哥(A)积极处理与对方处理善后事宜,老人(C)的丧葬费,(B)在住院期间的的医疗费均是朋友哥哥(A)所出,总费用超过15万元。



现在对方,要求再赔偿60万元,由于朋友哥哥并没有请律师,而是直接应诉,被法院判处再赔偿17万,请问是否合理?



请律师上述的话,是否可以减少赔偿费用。朋友家是农村的,拿出15万已经是极限了。



请各位踊跃回答,选择的答案会有追加悬赏!

交通事故 2018-11-07 06: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住院,车祸善用病例本
    有一些交通事故受害人,在住院时或出院后,往往要到门诊或其它治疗场所治疗,他们花了钱,却没有在病历本上体现出来,以至在将来索赔时都无法得到赔偿,这是因为法律规定,病人所有的花费都必须与病历本或者处方相符,否则不予赔偿。所以,交通事故受害人花每一笔钱,都要保留好发票和相应的处方或者病历本。
    特别要注意的是:如果有伤情在入院的时候没有检查出来,过了一阵子才检查出来,一定要医生在病历上写明,否则,会影响以后的伤残鉴定和赔偿金额。
  • .
    (1)交通警说明摩托车与小车之间为非连带责任 应是连带责任.
    (2)公司承诺按国家规定标准赔偿,但有些项目并未计入,是由交通警计算. 若协议中未放弃全部权利,可能具备条件另诉. 1,与公司调解可否撤消,? 可以起诉,是不是可撤销,要看协议内容 .2公司还可不可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同上. 3赔偿金额有无错误?(能否适用城镇标准 怎么赔偿的你未讲.
  •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纠纷尚未解决,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伤者的医疗费用,就涉及到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的垫付问题。
    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圈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入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故的。因此,伤者的家属必须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了解致害人是否有上述行为,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就可要求事故处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垫付。
    由于现行的责任强制保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一万元,因此当抢救费用超过此赔偿限额时,可以依法向国家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提出要求先行垫付,若以上方法仍无法得到救济,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致害人支付医疗费用的先于执行的申请。
    由此可知,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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