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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朋友在商场上班卖彩妆,晚上9点半下班,当时9点38分顾客试完妆品,购买了一盒眼影215元,商场不允许销售员收银,开票到商场收银台结账,当时我女朋友因为当天的报表还没填,给顾客建立会员档案,就先用微信收了顾客的钱。当时商场主管也看到了,(商场不允许私收银,违反十倍罚金),当时想第二天早上开店了再去结,结果第二天(商场10点开门)中午的时候去把这笔钱结了,商场主管就直接说营业员私收银,要罚款2150元。因为彩妆柜台是承包商入住商场,所以商场负责管理,工资由经销商发放,经销商和我女朋友协商一人出一半,也就是1075元。从工资里扣。可是我觉得是违反了商场规定,但是没有造成经济损失,她的底薪1500元加提成一月不到2000元。问一下这样的罚款合法吗?

综合法律 2018-11-07 13: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调整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上班期间员工与顾客发生纠纷不属于劳动关系,劳动法没有相关规定。
    如果上班期间员工与顾客发生纠纷,单位依照单位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了处理,这时劳动法就能起作用了。
    如果在个案中,劳动者觉得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请求工会予以监督纠正,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直至诉讼。

  • 1、任意对劳动者进行罚款的行为违法,一旦发生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法律依据: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扣发劳动者的工资,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我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这一规定是对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的法律保护。所谓“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的应得工资。
    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有两方面的标准,一是看劳动者是否提供了正常的劳动;二是看用人单位是否有正当的理由。如果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了无过错的正常劳动,而用人单位又不具有扣除工资的法定理由的,就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
    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是对劳动者工资权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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