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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拖欠工资与加班费用,于2月份离职,离职后工资尚未结清,并且我的执业证书被公司在工程质监站备案,之前要求公司一个月内撤销我执业证书的备案,结果公司频繁拖延日期,如今已离职近4个月,导致我现在无法正常在新公司上岗,对于我无法使用执业证书在新公司上岗造成的损失是否可以要求原公司赔偿?对于原公司拖欠的工资我该怎么拿回来?

劳动纠纷 2018-11-07 14: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发放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先行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员工应当收集劳动关系存在的一些列证据来证明,从而确保通过申请劳动仲裁乃至法院起诉等方式将自己的工资要回,维护自己的权利。
  •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也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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