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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现在的妻子结婚了,我有一个女人,女人带着儿子结婚了,母子户口迁到我村定居了12年,村民福利待遇发放了10年,村里说我们儿子不享受村民福利待遇,合理吗请领导意见,我们怎么办,谢谢。

诉讼 2021-07-25 13: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不能随便克扣员工的福利待遇。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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