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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跟个体老板干活受伤,有三处骨折现在给看病后期不赔偿怎么办

调解 2018-11-07 19: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如果侵权人的行为导致受害人受伤,依照我国的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受害者可以请求侵权人依法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从而补偿自己因受伤而遭受的损失,通常情况下,发生侵权人身损害赔偿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认定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等级依据相关的规定补偿,存在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在发生人身损害事故的时候,有些情况下可能是因为紧急避险而造成的,这个时候一般行为人是可以不赔偿的。但现实中,给他人人身造成损害的,更多时候都是要进行赔偿。我国国家赔偿法对侵害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采用随机标准,而不是规定一个最高赔偿限额或固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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