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请问电动车撞伤一位65岁老人,是在自己子女店内帮忙的,没有上班,医疗费我们已支付5万元,生活费营养费杂七杂八已支付5万元,总共10万元,出院伤情已好,正常走路,对方却要求赔偿误工费营养费14万元整,合理吗?电动车撞伤一位65岁老人,是在自己子女店内帮忙的,没有上班,合理吗?

交通事故 2021-08-06 17: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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