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一个问题,我们是房东,2020年12月4日出租房租签订合同,约定押一付三,承诺后面会提前一周支付租金。到了2021年3月16日仍未付款,对方回复不想续租。是否可以要求支付3月5日到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的日期支付房租,然后并获得一个月违约金?一个问题,我们是房东,2020年12月4日出租房租签订合同,约定押一付三然后并获得一个月违约金?

合同纠纷 2021-08-06 21: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