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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被告打伤我们两个人经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医药费,付重伤者15437.27元,轻伤者是8000元。从2020.01.20日到现在,年前支付付轻伤者3000元,下欠5000元。重伤者没有支付’’钱,年后找了法院扰行局长多次没有效果,可能被告和法院执行局有熟人传通,交待话,等原因。一直执行不了,:去抓了一次,没抓到人,这里面有问题。导致原告得不到合法权益保护,:为了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遵严。受害人该怎么来维护合法权益。謝X回复!被告打伤我们两个人经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医药费,付重伤者15437受害人该怎么来维护合法权益?

诉讼 2023-04-10 00: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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