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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没有付钱,签了房贷合同,和他买了收据,我也实际入住了,他签了别人的合同,我怎么起诉。

合同纠纷 2021-08-11 10: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款合同中的以房抵债协议,如果法院审理查明属实,一定是无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
    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
    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
  • 你好,建议和对方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的,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相关问题
  • 收集证据,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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