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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男方净身出户,女方抚养孩子,是否应付抚养费。如果付的话应付多少付多少?

离婚 2018-07-03 21: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该案例的女方在离婚时,是否选择净身出户,是其自由选择的权利范围。但是,这与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用,没有任何关系。  其次,就该案例而言,当事人应该清楚一点,其作为孩子的母亲,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不要心存侥幸心理而逃脱抚养责任。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期间给,但还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1.两岁以内女方优先扶养权。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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