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后如损失和处理

合同纠纷 2021-08-12 14: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对此类合同无效的一般处理原则是“无效认定,有效处理”。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发包人应当支付工程款项
  • 《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这是合同无效的基本法律后果。发包人取得的财产形式上是承包人建设的工程,实际上是承包人对工程建设投入的劳务及建筑材料
  •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应按合同当事人过错程度确定各自的应当承担的责任。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尚未履行的,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予以合理负担等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充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