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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姐姐注册了一家空壳公司,我成为法人。那家公司好像他姐姐不想在现在的公司工作,是转移资金还是什么,这是违法的还是有风险?

离婚 2021-08-12 14: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空壳公司法人代表承担的风险如下:
    1、债务风险“空壳公司”可能进行过经营,可能对外承担大量债务,投资购买后就必须承担这些债务的责任。
    2、法律风险“空壳公司”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特别可能存在虚假出资或注册公司后抽逃出资的行为
  • 挂名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的风险如下:第
    一、在行政责任上,挂名法人可能会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第
    二、在民事责任上,挂名法人可能会就其本人、公司的董、监、高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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