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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起诉离婚要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吗

离婚 2022-11-17 16: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有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的,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因为起诉离婚不需要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但是需要明确的被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另外,起诉离婚还需要有离婚起诉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当事人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携带身份证。此外,当事人还需要准备民事起诉状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等法院立案受理后,等待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起诉离婚身份证和结婚证需要原件,其余的证件可以用复印件。其余的证件包括孩子出生证明、孩子的户口簿、双方关于分割财产的协议、财产清单等。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应当先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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