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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楼房漏水,我家和楼下都受损,入住不到半年就过了保修期,房地产说是开发人员的责任,开发人员说过了两年的保修期,应该向哪个部门负责呢?

房产纠纷 2021-08-12 20: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业主维权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行政途径,业主可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   
    (二)、法律途径。1.对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违约或侵权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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