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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签备案买二手房并在住建委和财政局交了地税金。因经济发展能力有限,没法再交货土地出让。决策中断购房,并申请办理退还地税局。不知道操作步骤,应怎样开展?

综合法律 2021-08-13 01: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招标出让程序  
    一、发布《招标公告》;  
    二、有意向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三、现场踏勘、答疑和标前会议;  
    四、成立评标委员会;  
    五、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开标、唱标;  
    七、评标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审议,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八、确定中标人;  
    九、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十一、签订协议。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签订有关协议;  
    十二、公布出让结果。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 完税后办理退房的情况有两种:一是已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但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二是已签订合同,并办理了房地产权属登记。对于第一种情况,原则上给予办理退税;对于第二种情况,原则上已缴纳契税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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