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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媳妇不想和我生活,结婚时彩礼需要10万60克的钱,还有几只羊,买家具还了2万,我在农村,这些钱来得很难,还能回来吗?

离婚 2021-08-13 13: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订立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仍应保护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表明双方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但是,在我国,由于各地的风俗习惯不一样,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人们更看重的是举行婚礼这一仪式。
    如果双方确未共同生活,既没有履行夫妻之间的实质权利义务,也无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则应当考虑此类案件的现实情况。因此,订婚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的,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仍然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 彩礼返还,是有一定的条件的,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 彩礼符合以下条件的能要回来: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彩礼纠纷要注意以下问题: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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