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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合同法中违约金的设定上限有规定吗?例如,工程项目的交货期违约金,合同中只规定迟到一天的罚款合同额为0.1%,但没有罚款上限是合理的吗

合同纠纷 2021-08-13 15: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一般不应当超过实际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 工程违约金上限是一般不得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相关法律规定如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合同法中违约金的比例的规定: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具体的违约金赔偿情况应当由双方协商认定,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进行明确,如果没有明确的,那么在判罚时不得超出这个上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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