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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精神分裂症,婚姻无效吗?

离婚 2021-08-14 08: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
    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
    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
    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 与患有精神病患者的人结婚是否有效需要根据患病情况决定。如果属于精神分裂症或躁狂抑郁型精神疾病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并在婚后尚未治愈的,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属于无效婚姻
    如果结婚时并未处于发病期,所患的精神病不属于重型精神病的,婚姻有效
  • 如果属于精神分裂症或者躁狂抑郁型精神疾病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并在婚后尚未治愈的,这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属于无效婚姻。《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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